筒体结构截面设计及构造措施

筒中筒结构的近似计算方法

在筒中筒结构中,可将外框筒和剪力墙薄壁内筒分别进行计算。外框筒可简化为平面框架,内筒可简化为沿水平荷载方向的剪力墙。外框筒与内筒由平面内刚度无限大、平面外刚度为0的楼板连接在一起,故其计算简图为铰接体系等效平面框架一剪力墙结构。

在进行水平力分配计算时,总剪力墙主要考虑与外力方向平行的墙体,将与其平行的墙体视为翼墙,每侧翼缘的有效宽度6取以下三项中的最小值,即墙厚的6倍、墙轴线至洞口边的距离和总高度的1/10;总框架可以只考虑腹板框架方向的作用,翼缘框架可以展开,也可以等效为角柱。

8.2.2  竖向荷载作用下的内力计算

竖向荷载作用下,框架一简体结构的内力近似计算方法同框架一剪力墙结构;筒中筒及成束筒结构的内力近似计算方法同剪力墙结构,在此不再赘述。

8.3  筒体结构截面设计及构造措施

简体结构的基本构件是梁、柱(如在框筒中)和剪力墙(如在实腹筒中),其截面设计和构造措施的有关要求可参见框架和剪力墙的相应要求。本节针对简体结构的特点,根据《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的规定作一些补充。

  1. 3.1框架

抗震设计时,框架一核心筒结构的框架部分按抗侧移刚度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框架部分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标准值的最大值不宜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标准值的10%。

②当框架部分分配的地震剪力标准值的最大值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标准值的10%时,各层框架部分承担的地震剪力标准值应增大到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标准值的15%。此时,各层核心筒墙体的地震剪力标准值宜乘以增大系数1.1,但应不大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标准值;墙体的抗震构造措施应按抗震等级提高一级后采用,已为特一级的可不再提高。

③当框架部分分配的地震剪力标准值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标准值的20%,但其最大值不小于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标准值的10%时,应按结构底部总地震剪力标准值的20%和框架部分楼层地震剪力标准值中最大值的1.5倍两者中的较小值进行调整。

按第②款或第③款调整框架柱的地震剪力后,框架柱端弯矩及与之相连的框架梁端弯矩、剪力应进行相应调整。有加强层时,框架部分分配的楼层地震剪力标准值的最大值不应包括加强层及其上、下层的框架剪力。角柱应按双向偏心受压构件计算,纵向钢筋面积宜乘以增大系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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