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完成在工程计价表中列出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所需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

4.2. 3.1  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列入计价表中的直接从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计算公式为    +人工费=计价表中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4-2.3.2  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列入计价表中的在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计算公式为

材料费=计价表中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4.2.3.3  机械台班使用费

机械台班使用费是指列入计价表中的在使用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计算公式为    机械使用费=计价表中的施工机械使用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十机械进退场费及    安拆费

4.2.3.4  管理费

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而发生在现场和企业的各项管理费用。包括企业    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    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建设单位所为4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等。

1)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单位的企业管理层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流动工资津贴、房租补贴及按规定标    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或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    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交通工具的油料、燃    料、养路费及牌照费等。

(3)办公费。是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    (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是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    等费用。

(5)低值易耗品摊销费。是指企业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    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6)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    提的费用。

(8)职工待业保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

(9)保险费。是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10)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    用费等。

(11)其他费用。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    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联防费及上级(行业)管理费等。

2)现场管理费

是指现场管理人员组织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现场管理费包括以下内容:

(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流动施工津贴、    房租补贴等。

(2)办公费。是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    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外勤费、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    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    地转移费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理、维修费或租赁费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高空、井下、海上作业等特殊工种安全保险等。

(7)其他费用。

3).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施工生产所需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用具及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是指在冬季、雨季施工期间,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采取取暖、保温、防寒(如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防雨、排水措施所增加的材料费、人工费和设施费用以及因工效和机械作业效率降低所增加的费用。

5)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6)远地施工增加费

是指远离基地施工所发生的管理工作人员和生产工人的调迁旅费,工人在途工资,中小型施工机具、工具仪器、周转性材料及办公、生活用具等运杂费。

对于包工包料工程,不论施工单位基地与工程所在地之间的距离远近,均按规定的取费率由施工单位包干使用;对于包工不包料工程,按甲、乙双方的合同规定计算。

7)非甲方所为4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

4.2.3.5  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单位劳动者为社会和集体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应计入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的利润。

依据不同投资来源或工程类别,利润实施差别利润率。长期以来,建筑业与其他行业利润水平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从长远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建筑市场的完善和发展,这个差距会逐步缩小。但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建筑施工队伍生产能力大于建筑市场需求,使施工单位的利润率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可能有大幅度提高,与社会平均利润率之间的差距仍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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