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概预算与定额管理模式
1988年建设部成立标准定额司,各省市、各部委建立了定额管理站,全国颁布一系列推动概预算管理和定额管理发展的文件,以及大量的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20世纪80年代后期,全过程造价管理概念逐渐为广大造价管理人员所接受,对推动建筑业改革起到了促进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基本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1)重视项目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工作,切实发挥其控制建设项目总造价的作用。
(2)强调设计阶段概预算工作,充分发挥其控制工程造价,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的作用。
(3)明确建设工程产品也是商品,改革建设工程造价构成与国际惯例接轨。
(4)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和承发包制,改行政手段分配设计、施工任务为招标承包。
(5)工程造价从过去的“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过渡。
(6)建立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
(7)建设部于2003年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不仅是适应市场定价机制、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重要措施,还增加了招标、投标透明度,更能进一步体现招投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是国家在工程量计价模式上的一次革命。
(8)确立咨询业公正、负责的社会地位。工程造价咨询面向社会接受委托,承担建设项
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