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1)建筑物中应全部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

①书库书架层或立体仓库货架层。

②层高大于2.2 m的设备管道层、储藏室、具有楼隔层及墙体围护结构的坡顶屋盖空间层。

③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

④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且其高度等于或大于2. 20 m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

⑤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走廊及有柱和顶盖的走廊、檐廊。

⑥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

⑦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

⑧主体墙壁外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及观光电梯间、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

⑨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其相应的出入口(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o

⑩层高大于2.2 m的坡地建筑吊脚架空层及深基础地下架空层,

⑩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架空建筑物。

⑩建筑物之间的多层通廊,顶层有顶盖和柱(或封闭)的架空通廊;中间或底层有柱(或封闭)的架空通廊、通廊。

⑩单层有顶盖的,不论有无栏杆或矮墙的通廊。

⑩有柱、平台和围护结构的底层檐廊。

⑩突出墙外有围护结构且高度大于或等于2. 20 m的门斗眺望间、橱窗等。

(2)建筑物中只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部分

①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

②封闭或不封闭的挑廊、门斗、眺望间、橱窗、凹阳台、挑阳台及底层有围护结构的平台。

③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

④无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其分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每层高度必须达到2. 20 m)。

⑤建筑物之间的有顶盖无柱(或未封闭)的通廊、架空通廊,

⑥有平台和围护结构(矮墙或栏杆)的底层檐廊、阳台。

⑦有柱和平台,无围护结构的檐廊。

⑧不封闭的挑阳台、凹阳台。

(3)建筑物中只按一层(不论其高度如何)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

①单层建筑物。

②穿过建筑物的通道。

③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

④建筑物有盖的天井。

(4)建筑物中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

①突出外墙面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飘窗、电器隔板、台阶、墙面抹灰、镶贴块料、装饰面层、装饰性幕墙的厚度等。

②悬挑雨篷、挑檐。

③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及室外踏步楼梯。

④建筑物内层高小于2. 20 m部分的面积。

⑤设计不利用的坡地建筑吊脚架空层及深基础地下架空层。

⑥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

⑦无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⑧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⑨无平台和围护结构的底层檐廊、阳台。

⑩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⑩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 mm的变形缝、沉降缝。

⑩建筑物之间的多层通廊,其底层没有栏杆或矮墙的通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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