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程定额与工程量计算

钢筋工程

5.3.4.1  有关规定要点

1)钢筋工程以钢筋的不同规格、不分品种按现浇构件、现场预制构件、工厂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和点焊网片的钢筋,分别编制定额项目。现浇构件钢筋中又分为普通钢筋、冷轧带肋钢筋和先张法、后张法预应力钢筋;后张法预应力筋中又分为普通预应力筋和钢丝束、钢绞线束预应力筋,使用时应分别套用定额。

2)非预应力钢筋:

(1)钢筋搭接用的电焊条、铅丝、钢筋余头损耗均已包括在定额内,搭接长度按图纸注明或规范要求计人钢筋用量中。

(2)粗钢筋接头分为电渣焊、套管、锥螺纹等,应按设计套相应定额,已计算了接头就不能再计算搭接长度。

3)预应力钢筋:

(1)先张法预应力构件中的预应力、非预应力筋,应合并套“预应力筋”的相应项目。

(2)后张法预应力构件中的预应力、非预应力筋,应分别计算套各自的相应定额项目。

4)非预应力钢筋未包括冷加工,如设计时要求冷加工者则应另行计算费用。

5)后张法预应力筋的锚固是按钢筋绑条垫块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计算。

6)基坑护壁孔内安放钢筋按现场预制构件钢筋相应项目执行。基坑护壁上钢筋网片

按点焊钢筋相应项目执行。

7)钢筋制作、绑扎需拆分者,按制作占45%,绑扎占55%的比例折算。

8)钢筋、铁件在加工厂制作时,由加工厂至现场的运费应另列项目计算。在现场制作时,不计算钢筋的运费。

5.3.4.2  主要计算规则

1)钢筋重量:在编制预算时可暂按构件体积(或水平投影面积、外围面积、延长米)乘钢筋含量计算。竣工结算时可按下列规则计算:

<1)钢筋应区分现浇构件、预制构件、工厂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点焊网片等及不同规格,分别按设计展开长度乘理论重量以“吨”计算。

(2)计算钢筋重量时,其搭接长度按设计图纸或规范规定计算。

2)钢筋接头数:电渣压力焊、锥螺纹、套管压挤等接头以-个”计算。其中:

(1)梁、底板:按8m长度一个接头的50%计算;

(2)柱:按自然层每根钢筋1个接头计算。

3)场外运输:工厂制作的铁件,成型钢筋的场外运输按“吨”计算。

4)预埋铁件及螺栓制安:按图纸以“吨”计算。

5)桩顶破碎混凝土后主筋与底板钢筋焊接,应分别按灌注桩、预制方桩以桩的根数计算,每根桩端焊接钢筋的根数不调整。

6)混凝土柱中埋设的钢柱,其制作与安装应按相应的钢结构制安定额执行。

7)混凝土基础中多层钢筋的型钢支架、垫铁、撑筋、马镫应合并用量计算,套用“金属结构”的钢托架制安定额执行。现浇混凝土楼板中设置的撑筋用量应与现浇构件钢筋用量合并计算。

8)预埋铁件、螺栓、预制混凝土柱钢牛腿,均按设计用量以吨计算,执行铁件制安定额。

9)后张法钢丝束、钢绞线柬预应力筋的工程量:按“(构件孔道长度十操作长度)×钢筋理论重量”计算。其中操作长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采用镦头锚具时:不分一端或两端张拉,均不增加操作长度。

②采用锥形锚时:一端张拉时为1.Om;两端张拉时为1.6 m。

③采用夹片锚具时:一端张拉时为0.9 m;两端张拉时为1.5 m。

10)后张法钢丝束、钢绞线束预应力筋的锚具数量按设计规定所穿钢丝或钢绞线的孔数计算,波纹管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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