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和工程量计算
5.2.1 建筑面积的计算
5.2.1.1 建筑面积计算的作用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的水平平面面积,即外墙勒脚以上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计算建筑面积的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1)是确定建设规模的重要指标。根据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所核准的建筑面积,是初步设计的重要控制指标。而施工图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初步设计的5%,否则必须重新报批。
(2)是确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有了建筑面积,才能确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造价和工料耗用量。
(3)是计算有关分项工程量的依据。应用统筹计算方法,根据底层建筑面积,就可以很方便地推算出室内回填土体积、地(楼)面面积和天棚面积等。另外,建筑面积也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费用的计算依据。
(4)是选择概算指标和编制概算的主要依据。概算指标通常是以建筑面积为计量单
位。用概算指标编制概算时,要以建筑面积为计算基础。
5.2.1.2 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1)建筑物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
(l)单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如无围护结构
则算至框架柱结构外表面;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其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则应另外计算建筑面积,顶层仅有栏杆者,该层视作为操作平台。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其建筑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有墙以墙,无墙以柱)为界分别计算。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底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卜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同一建筑物如层数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4)层高达到2.20 m的地下建筑物工程(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自然地面通向地下室的车道、人行道按其通道宽度(包括上口墙厚)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通道不受高度限制)。
(5)利用坡屋面的空间做阁楼并加以利用者,不论有无檐墙,只要有结构层者,凡达到2. 20 m部分的阁楼空间,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利用斜坡及深基础的建筑设置架空层,或利用建筑物斜坡空间(如看台踏步下面、室外台阶下面等)作为办公、宿舍及其他用途者,其空间部分达到2. 20 m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建筑物的门厅或大厅内有回廊时,按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间、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其分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图书馆书库或立体仓库,当设有结构层时,按结构层计算;当没有结构层时,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
(10)当层高达到2.20 m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乘以层数计算。
(11)有双排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且高度达到2.20 m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封闭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封闭的挑阳台、凹阳台按其结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附在梁上的混凝土线条)。
(14)当层高大于或等于2.20 m的管道层、贮藏室、技术层、车库等,应按实有建筑面积计算。
(15)突出墙外有围护结构且高度达到2.20 m的门斗、眺望间、橱窗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6)楼层有柱的檐廊,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层无柱的檐廊,按檐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7)玻璃幕墙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玻璃幕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8)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9)围护结构未垂直于水平面而倾斜出地面或楼层结构外边线的建筑物,应按其地面或楼层处的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0)有柱、平台和围护结构(矮墙或栏杆)的底层檐廊、阳台按檐廊、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1)建筑物中应全部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
①书库书架层或立体仓库货架层。
②层高大于2.2 m的设备管道层、储藏室、具有楼隔层及墙体围护结构的坡顶屋盖空间层。
③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
④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且其高度等于或大于2. 20 m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
⑤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走廊及有柱和顶盖的走廊、檐廊。
⑥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走廊。
⑦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
⑧主体墙壁外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及观光电梯间、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
⑨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其相应的出入口(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o
⑩层高大于2.2 m的坡地建筑吊脚架空层及深基础地下架空层,
⑩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架空建筑物。
⑩建筑物之间的多层通廊,顶层有顶盖和柱(或封闭)的架空通廊;中间或底层有柱(或封闭)的架空通廊、通廊。
⑩单层有顶盖的,不论有无栏杆或矮墙的通廊。
⑩有柱、平台和围护结构的底层檐廊。
⑩突出墙外有围护结构且高度大于或等于2. 20 m的门斗眺望间、橱窗等。
(2)建筑物中只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部分
①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
②封闭或不封闭的挑廊、门斗、眺望间、橱窗、凹阳台、挑阳台及底层有围护结构的平台。
③有盖无柱的走廊、檐廊。
④无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其分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每层高度必须达到2. 20 m)。
⑤建筑物之间的有顶盖无柱(或未封闭)的通廊、架空通廊,
⑥有平台和围护结构(矮墙或栏杆)的底层檐廊、阳台。
⑦有柱和平台,无围护结构的檐廊。
⑧不封闭的挑阳台、凹阳台。
(3)建筑物中只按一层(不论其高度如何)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
①单层建筑物。
②穿过建筑物的通道。
③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
④建筑物有盖的天井。
(4)建筑物中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分
①突出外墙面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飘窗、电器隔板、台阶、墙面抹灰、镶贴块料、装饰面层、装饰性幕墙的厚度等。
②悬挑雨篷、挑檐。
③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及室外踏步楼梯。
④建筑物内层高小于2. 20 m部分的面积。
⑤设计不利用的坡地建筑吊脚架空层及深基础地下架空层。
⑥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
⑦无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⑧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⑨无平台和围护结构的底层檐廊、阳台。
⑩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⑩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 mm的变形缝、沉降缝。
⑩建筑物之间的多层通廊,其底层没有栏杆或矮墙的通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