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算
4.5.1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
1)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包工包料)(见表4-6)。
3)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和单独基础打桩工程的造价计算程序同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4.5.2预算造价调整的概念
从造价的计算方法和程序可知,决定工程预算造价的主要因素是根据设计图纸的工程量和计价表的综合单价计算出分部分项工程费。由于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在不断地变化,计价表采用的预算价格往往会滞后于实际价格,以致产生预算编制期的价格与计价表编制期的价格之间的价差。因此,编制预算造价时需要按规定对其进行调整。也就是说,这种按计价表计算出来的分部分项工程费,还需要加上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的调差后,才能
算是完整的预算分部分项工程费,即:
预算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综合单价十人工费调差+材料费调差十机械费调差
1)人工费调差
.工费、
人工费调差=毒暮篆券台舌靼价x(预算新人工单价一计价表人工单价)
2)机械费调差
从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构成来看,只要人工工资单价、有关燃料、动力等预算价格发生变化,则施工机械费也会随之改变,就需要进行调整。其调整方法,一般建筑与装饰工程常采用在计价表机械费的基础上以“系数法”调整。此法类似于材差计算中的系数法,可参照计算。
3)材料费调差
材料费调差是指建筑与装饰工程材料的实际价格与计价表取定价格之间的差额,即材料价差,简称为“材差”。材差产生的原因,是由于作为计算工程造价依据的计价表综合单价,它是采用某一年份某一中心城市的人工工资标准、材料和机械台班预算价格进行编制的。计价表有一定年限的使用期,在该使用期内综合单价维持不变动。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材料的价格会随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发生上下波动,这就必然导致材料的实际购置价格与计价表综合单价中确定的材料价格之间产生差额,因而就出现了“材差”.
材差的计算和确定,对于建设单位在控制工程造价、确定招标工程标底,施工单位在工程投标报价、进行经济分析以及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明确施工期间的材料价格变动的结算办法等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4.5.3材料价差计算
1)建筑材料分类
为适应材差计算的需要,建筑与装饰工程中常将建筑材料划分为如下三大类:
(1)主要材料。是指价格较高,使用较普遍且使用量大,在建筑与装饰工程材料费用中所占比重较大的钢材、木材、水泥以及玻璃、沥青等所谓的¨五大主材”。
(2)地方材料。是指价格较低,使用很普遍,且来源广泛,产地众多,运取方便的砖、瓦、灰、砂、石等材料。
(3)特殊材料。是指价格偏高,使用不尽普遍,但在特殊条件下又必须使用的,如花岗岩、大理石、汉白玉、轻钢龙骨、瓷砖、缸砖、壁纸、隔音板、蛭石、加气混凝土、防火门、硫磺、胶泥、屋面新型防水涂料等材料。
2)材料价差计算方法
计算材料价差的方法主要有单项调差法和材差系效法。
(1)单项调差法。是指将单位工程中的各种材料,逐个地进行调整其价格的差异。计算方法是:根据单位工程材料分析,汇总得出各种材料数量,然后将其中的每一种材料的用量乘以该材料调整前后的价差,即得到该单项材料的价差。计算公式如下:
材料价差=(材料调整时的预算指导价或实际价一计价表材料单价)× 计价表材料消耗用量, 对于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一般采用单项调差法来计算材料价差。
(2)材差系数法。是指规定单位工程中的某些材料作为调整的范围,并按其材料价差
占分部分项工程费(或计价表材料费)的百分比所确定的系数,来调整材料价差。计算公式
如下:
材料价差=分部分项工程费(或计价表材料费)×调价系数
对于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次要材料和安装工程中的辅助材料,均可采用“材差系数法”来计算材料价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