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

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

在我国.工程造价(建筑工程产品价格)管理体制,多年来一直在改革。

我国已制定了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消耗量基础定额,各地普遍据此制定了当地的预算定额和工程造价价差管理办法,按工程技术要求和施工难易程度划分工程类别,实现有差别的间接费率和利润率,各地区、各部门T程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反映市场价格水平的价格信息和调整指数,建立和发展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实行造价工程师考试与注册制度等等。这些改革措施对促进工程造价管理、合理控制投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实现量、价分离,变指导价为市场价,变指令性的政府主管部门调控取费及其费率为指导性,由施工单位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予以定价。改变计价定额属性,改变定额作为政府的法定行为,采用施工单位自行制定定额与政府指导性定额相结合的方式,并统一工程项目费用构成,统一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使计价基础统一,有利竞争。形成完整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代化通讯手段与计算机大存储量与高速的特点,实现信息共享,向社会提供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信息及造价指数。确立咨询业公正、负责的社会地位,发挥咨询业的咨询、顾问作用,逐渐代替政府行使工程造价管理的职能,也同时接受政府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2003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我国深化工程造价全面改革的革命性措施。工程量清单计价,从名称来看,只表现出这种计价方式与传统计价方式在形式上的区别。但实质上,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允许承包单位自主报价的、通过市场竞争确定价格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计价模式。因此,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的重要标志,它必将引起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

工程造价管理最终将进入完全的市场化阶段,政府行使协调监督的职能。通过完善招标投标制,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造价咨询机构将独立、公正地开展咨询业务,实施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建立起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根据物价变动、市场供求变化、工程质量、完成工期等因素,对工程造价依照不同承包方式实行动态管理。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造价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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