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模式下,不可预见物质条件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物质条件时, 及时通知了监理人,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 ) 承担。
A.发包人
B.承包人
C.监理人
D.发包人和承包人
题目答案:A
题目解析:考点:“订立合同时需要明确的内容”。不可预见物质条件涉及的范围与标准施工合同相同,但通用条款中对风险责任承担的规定有两个供选择的条款:一是此风险由承包人承 担;二是由发包人承担。双方应当明确本合同选用哪一条款的规定。对于后一种条款的规定是: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设计和(或)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变更条款执行。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