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监理工程师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
A.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
B.与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
C.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按照合格签字,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
D.未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实施监理的
E.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监理业务的
题目答案:B/C
题目解析:考点:“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①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②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