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 ),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A.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
B.不按照监理规划实施监理
C.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
D.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按照规定检查
E.应当查出而尚未查出质量问题
题目答案:A/C/D
题目解析:考点:“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建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